■警方在現場取證
【香港中通社6月16日電】警方16日宣佈,江蘇豐縣爆炸案告破,警方經現場勘查、調查走訪、視頻監控調取、物證檢驗和DNA比對等工作,認定江蘇豐縣15日發生的爆炸案系許某某(男,22歲,徐州市泉山區人)自製爆炸裝置所為,許某某已當場被炸身亡。
央視等內地媒體16日報道,現已查明,許某某因植物神經功能失調從某學校休學後,在案發地附近租住打工。在其租住房內發現留有自製爆炸裝置材料,並在墻上多處留有「死」、「亡」、「滅」、「絕」等字跡。
本月15日16時48分,江蘇豐縣一幼兒園附近發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5人受傷,其中8人重傷,重傷人員中已有4人脫離生命危險。經核實,爆炸發生時,創新幼兒園尚未放學,該園無師生傷亡。後經警方認定,該案件是刑事案件。
目前,徐州市檢察院多部門已介入案件,以更好引導警方偵查,依法及時全面收集固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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