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陳明金在昨日立法會上指出,本澳公務員隊伍日益龐大,開支驚人,頗受社會批評行政架構臃腫,但公務員評核卻有9成以上的達標率,「滿意度」奇高。他認為兩者相去甚遠是因為現行的公務員評核制度仍然停留在缺乏第三者介入的「自我評核」,上級評下級的惡果容易造成「瞞上欺下」等問題。
陳明金指,源於1989 年的澳門公務員評核制度雖然在2004年作出過修改,但該制度仍未能堵塞過去的主要漏洞,同範疇、同部門「自己評自己」、「學生考試,家長打分」的不合理評核制度仍屢見不鮮。他因此建議首先採取垂直監督法,評核結果應在同部門公示,允許同事提出意見,減少造假行為;再引入橫向的第三方評核,加強外部監察力度,並從制度的根源著手,修改並建立一套公開透明、行之有效的評核制度。否則,澳門的公共行政改革將始終裹足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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