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消息:直選及間選的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於昨(二十)日結束,共收到三十一份申請,其中直選佔二十五份,間選佔六份。直選有六份申請已獲確認。
按照《立法會選舉法》規定,期限屆滿後不得就已提交的提名委員會成員名單進行補充或替補。如所提交的申請不符合規定的要件,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須通知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在五日內彌補存在的缺陷,否則拒絕證明。同時,選管會須最遲於本月二十九日,就證明或拒絕證明提名委員會合法存在作出決定,並最遲於作出決定的翌日通知相關的受託人。
詳情可閱覽選舉網頁http://www.eal.gov.mo,或致電二八九一七九一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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