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就近日有報道稱一名理工學院中葡翻譯內地畢業生,已通過澳門政府部門特殊渠道獲招聘面試一事。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強調,特區政府不存在以特殊途徑聘用公職人員的情況。
陳海帆昨出席公開活動後接受傳媒訪問時強調,目前沒有資料顯示相關的理工學院內地畢業生有獲任何政府部門聘用,更不存在特殊途徑,重申政府部門沒有特殊渠道聘人。她稱,轄下翻譯部門主要採用本地聘用方式,惟在急需人員的情況下,亦會以外聘制度進行,該制度自一九八九年已存在,政府對此有嚴格監控,並非特殊途徑。
另外,有傳媒問及內地就「國歌法」進行預審,如獲通過會否也適用於本澳,以至要修改基本法,陳海帆表示,修改基本法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權限。
此外,她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是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之一,國旗、國徽及國歌均代表國家的尊嚴,如將來有「國歌法」,在澳門特區實施亦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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