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當局依照《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2020年》,配合特區政府教育興澳方略,及構建人才培養長效機制目標,在非高等教育階段積極推行教育改革措施,在多個方面作出了改變。繼推行小一至小三年級學力要求之後,初中一年級和高中一年級將於2017/2018學年起,全面實施課程改革,落實《基本學力要求》。教青局指已做好充分準備,包括先期開展先導計劃、入校與教師座談等,讓學校提前知悉,亦有舉辦分享會,讓參與先導計劃的學校分享經驗。據悉,小一至小三年級學力要求實施後,教青局人員入校進行評鑑,研製表格供校方檢視和填報學生水平,從中得悉學校基本都可達到,暫時未收到有反饋需要調整基本學力要求。
特區政府有序推進教育改革,由小學擴展至中學,初中、高中兩個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將於新學年起,分三年陸續實施,至2019/2020學年將在中學教育階段所有年級全面實施。當局指出,中學課程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為學生提供更多元的學習經驗,尤其是社會實踐經驗,通過多元化的課程設置方式,讓學生有更多選擇機會,發展不同的志向。「基本學力要求」注重擴闊學生的知識基礎,提升學生的溝通、協作及實踐的能力,進一步增強其公民意識,培養終身學習能力。「基本學力要求」亦明確了粵語作為主要語言的地位,指出澳門特區主要使用粵語,而普通話是中國通用語言,也是聯合國的法定工作語言之一,課程要培養學生流利得體使用粵語,繼續學習運用普通話基本交流,認識中國法定的規範漢字,正確使用繁體字,掌握規範的書面語。
教育改革循序漸進,透過課程改革,讓學生獲得全面和均衡的學習經驗,促進學生個性、潛能的充分發展。三年後,中學教育階段所有年級實施基本學力要求後,有望全面提升非高等教育階段的總體教學水平。近年來,特區政府持續加大教育範疇的公帑投入,《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律,大幅提升了教學人員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促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而未來擬實施的《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活動時數審核準則》,對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活動作客觀及量化審核,一系列教育改革措施,為全面實施「基本學力要求」提供師資保障。鑑於過往本澳學生留級率高企,排名世界前列,教育當局在有序實施「基本學力要求」過程中,仍須適時檢討並作出調整,與即將實施的《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相結合,擴闊學生知識面,全面提升中學生的綜合學力水平,為升學打穩根基,助力青少年成才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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