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中央明確澳門特區依法管理85平方公里的水域,由內港段、路氹航道段、澳門南部海域段、澳門東部海域段、人工島段和澳門北部海域段六段組成。85平方公里水域為本澳未來發展增加空間,可發展海洋經濟,以促進經濟向多元化轉型,譬如發展海洋旅遊、近海高端養殖業、紅樹生態資源保育、海洋環境治理等多個方面。中央對於澳門特區發展海洋經濟高度重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來澳視察期間,傳達了中央對於澳門特區的全力支持,他表示,澳門特區今後更應好好用好用足中央惠澳措施,包括中央明確特區政府85平方公里水域,推動海洋經濟發展;加深兩地人民往來,優化內地居民來澳的措施。
國家「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堅持海路統籌,發展海洋經濟,科學開發海洋資源,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維護海洋權益,為沿海各地發展海洋經濟帶來全新發展機遇,指明了前進方向。本澳作為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節點,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以及自由港低稅制等便利條件,發展海洋經濟可謂得天獨厚。未來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以及港珠澳大橋和橫琴自貿區等形成的協同效應,為本澳發展海洋經濟帶來了良好的契機。特區政府可研究制訂海洋經濟發展規劃,從頂層設計方面為本澳未來發展海洋經濟描繪藍圖。
善用中央劃定本澳的85平方公里水域發展海洋經濟,須做好法律配套,加緊進行相關範疇的立法工作。有議員建議當局填補法律空白,制訂海域綱要法,並從海洋旅遊概念上升至發展海洋經濟,規劃好85平方公里水域的管理開發,帶動多元經濟發展。海事及水務局官員日前表示,在中央政府明確澳門海域管理範圍後,澳門特區政府積極開展海域利用與發展規劃的科學研究,並正在制定《海域管理綱要法》,以進一步完善海域管理的總體制度建設,確保妥善管理和有效利用海域。因應今年是立法會選舉年,立法會尚有多個重要法案排期審議,《海域管理綱要法》即便提交至立法會,會期內亦無法完成立法程序。而有關法案在完成撰寫文本後,尚須經過諮詢等多個程序,樂觀估計最早有望明年完成《海域管理綱要法》的立法工作。
發展海洋經濟對於澳門而言基本屬全新領域,本澳雖然有漁船出海捕魚,以及當局於休漁期開設「休漁漁家樂」海上觀光遊,但未能形成產業規模效益,佔GDP份額亦相當有限。當局可引領業界赴外地取經,借鑑外地經驗發展海洋經濟產業鏈,發展海洋旅遊、近海高端養殖業、紅樹生態資源保育、海洋環境治理等產業。鑑於本澳管理的水域分佈較為分散,特區政府可藉區域合作契機,深化珠澳在海洋環境、海洋產業等領域的合作,探討以租賃、合資等多個模式,共同發展海洋經濟,實現協同發展,互利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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