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議員麥瑞權、鄭安庭昨日主持地產中介人對修訂《租務法》意見收集會,聽取澳門地產發展商會、中小商戶權益聯合會以及地產業總商會近百名出席代表對就修訂《租務法》的意見。
意見收集會昨日下午假澳門中華總商會十樓進行。出席意見收集會的人士各抒己見,為《租務法》的修訂提出不少意見,其中主要包括:驗筆跡、租金管制的、仲裁中心的設立等三方面問題。在場人士普遍認為,關於驗筆跡,法律不宜硬性規定,此舉只能證實該文件為立約人所簽,而對解決本澳租賃糾紛並無太大作用,反而相當擾民。
其次,無必要進行租金管制,租金價格應應市場供求需要而自行調節,租金管制將導致業主傾向提高起租時的價格,反而令租客承擔更高的租金;
另外,法案提出的由仲裁中心解決租賃糾紛的問題,其成效亦遭地產中介人士質疑。目前對於租客拖欠租金的行為,業主雖然可通過「小額錢債」提起訴訟,但須時也要半年至一年,而即使勝訴,也難以追回所欠的租金。如果能夠參考臨近地區行之有效的方法,設立獨立的租務法庭解決「租霸」及非法旅館的問題。對於現時租賃市場中出現的「租霸」問題日益嚴重,如何制定規則保護業主尤為重要,租客不交租超過十五天,已經超過收取的押金,若能通過立法,讓業主能夠通過合法的程序提出停水、停電的請求,或能更好地保護業主權益。
出席意見收集會的地產中介人士亦在即場起草的建議書中聯署。聯署建議書其後將遞交至立法會主席及全體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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