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計劃將在明年實施的《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正進行第二階段持份者意見收集,社工局昨日在理工禮堂舉辦殘疾人士意見收集會。受託研究撰寫「指引」的香港復康會指出,吸納了第一階段諮詢意見而對指引文本作出了一些修訂。社工局副局長韓衛表示,「指引」建立後,首先對所有公共部門的新建築物實施,這就是需遵循「指引」的各項標準和要求。
韓衛還表示,在復康委員會下成立無障礙事務工作小組,當公共建築物落成後,這小組成員會進行測試,是否符合「指引」標準,如果有不合格之處就需要改善。他希望各持份者積極表達意見,指制訂這份「指引」最重要是能夠滿足「大家需要」。
有與會的人士就認為,「指引」需有法律效力才可令各方遵守,否則未必有效推動到無障礙,譬如大廈管理公司可能不肯投放資金改善設施。也有與會人士就關注,舊式唐樓「無障礙空間可能做不到」等等。
香港復康會專家林雲峰教授建議參考香港的相關支援方法,如由政府支持成立有關的基金,協助大廈改善設施而實現無障礙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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