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李靜儀表示:現時,本澳四十四個公共停車場中僅廿五個已經引入「拍咭」電子繳費,而兼容兩款本澳流通的電子繳費咭的公共停車場則只有六個,既對駕駛者造成不便,亦影響公共停車場的營運效率。
儘管當局表示會著力為公共停車場增設電子收費系統,去年在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上更透露,預計公共停車場今年可全面推行電子收費系統,但至今半年已過,仍有近二十個公共停車場未有引入「拍咭」電子繳費。當局有必要加快工作進度,並須確保這些系統均能夠兼容澳門通及銀聯閃付電子收費,以方便駕駛者。
為此,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
一、當局能否在今年內,完成餘下十九個公共停車場的電子繳費系統裝設工作,並能兼容在本澳流通的不同電子繳費咭,以方便駕駛人士,並提升公共停車場的營運效率?
二、公共道路的收費泊車位經營服務合同規定,去年承投的公司須更換全澳泊車位「咪錶」,「咪錶」除可硬幣付費外,須提供兩款或以上電子貨幣咭的付費方式。不過,現時新裝設的「咪錶」只能使用一款電子繳費咭,未能符合合同的規定,當局會否督促承批公司按照合同,確保新「咪錶」可以兼容兩款或以上電子貨幣咭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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