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紗紙」,是一種防潮耐存的紙,從前主要被用作製造燈籠,而「紗紙契」就是指用此類紙張寫下的契據。澳門的紗紙契源於中國古時出現的一種土地契約,澳門在被葡萄牙佔領前已有不少土地是以紗紙契作為主要的土地業權憑據,在氹仔和路環納入葡萄牙管治後,部份原居民卻沒有將所屬房地產業權向當時的澳葡政府民事登記局註冊立案,故此有關部門並無這些土地的地權證明文本,不過土地及其上蓋房屋的業權仍然由原居民代代相傳的情況下繼承,結果引發其後的社會問題。
澳門回歸後,紗紙契問題的解決亦幾近毫無進展,直至2008年,特區政府宣佈會按照《基本法》處理紗紙契問題,變相是不承認紗紙契,因為《基本法》第七條規定,除回歸前已依法確認地權的土地外,澳門特區境內的土地屬國家所有。而由於紗紙契土地在澳葡時期都未有得到確認,所以土地屬於國有。
紗紙契的歷史遺留問題未有完滿解決,具體到九澳村而言,由於現時有業權登記法例,「紗紙契」於法律上不可作取得業權,九澳村民就表示,現時特區政府認為村屋沒有業權,居民向政府或相關機構申請維修、水電等工程均不獲接納。現時部分村屋因為日久失修而有倒塌風險,村民向政府遞交重建工程申請,但政府似乎是抱著“歷史問題讓時間去解決”的心態,同樣不獲批。
對於九澳村現時面對的困境,包括九澳村民及多位議員都希望政府可本著“陽光政府,以人為本”的宗旨,擱置業權爭議,協助居民解決村屋的水電和維修保養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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