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本月2日晚上約10時30分,駐守在南灣政府總部外的一名特警隊員發現南灣湖上空有一部飛行航拍器在飛行,由於政府總部周邊範圍屬於敏感區域,該名特警隊員隨即在附近搜尋控制該部航拍器的人士。在南灣湖休憩區,特警隊員將一名年約30歲、相信正控制該部航拍器的內地男子截獲,他承認在來澳旅遊期間,發現該區域的景色優美,因此在沒有申請許可的情況下控制航拍器飛行在南灣湖上空,打算將該區域的景色拍下收藏。
經調查,該部航拍器重約0.75kg,機身上並無粘貼有關使用者的姓名或聯絡方式,但該航拍器並未拍下任何有關政府總部的影像。治安警發言人昨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政府總部位置特殊,任何人士若需要使用航拍儀器,均需要在航拍器上貼上使用者的姓名及聯絡方式,而大於250克的航拍器更需要向權責部門申請使用權限。據透露,事件中控制這部航拍器的內地男子已涉嫌違反空中航行規章第67條,治安警已以通知書的形式將事件轉交民航局跟進;若證實有人違反規章條例,涉事的人士有可能被處於2千至2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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