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中新社南陽7月6電】退休檢察官肇事致中學生1死11傷案6日在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馬高潮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憲等共計68萬元人民幣。2016年2月29日,河南南陽市第一中學校門前,一輛白色越野車突然衝向正放學的學生人群,事故造成1名學生遇難,11名學生受傷。當地警方證實,肇事司機系南陽市人民檢察院一名退休人員。
2016年4月25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當日庭審信息顯示,1956年出生的馬高潮系南陽市人民檢察院退休人員。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於今年2月29日被南陽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3月1日被逮捕。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2月29日12時許,被告人馬高潮趁南陽一中放學之機,駕車加速衝入校內,繞辦公樓前花壇衝撞學生人群,先後將學生李某某等6人撞傷。之後,馬高潮駕車衝出校門,向南行駛至建設路與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處,又加速衝向過馬路的學生人群,致南陽一中學生王某某當場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傷。被告人馬高潮在駕車逃離途中被警方抓獲。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馬高潮為洩私憤,故意駕車衝撞人群,致1人死亡、多人受傷,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馬高潮所犯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予嚴懲。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損失應依法予以賠償。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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