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在回覆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中表示,局方正研究修訂經屋法的範圍包括因結婚、繼承等原因擁有物業的處理方法。此外,正按照廉署的調查報告,逐一審批相關個案,並已向合資格家團發出許可書,以便儘快跟進做契。
山禮度表示,根據現行《經濟房屋法》規定,在簽訂買賣預約合同後至發出許可書期間,如證實預約買受人及其家團成員屬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的都市房地產、獨立單位或土地的預約買受人或所有人等情況,將解除買賣預約合同。房屋局現正進行修訂《經濟房屋法》的研究,包括因結婚、繼承等原因擁有物業的處理方法。
山禮度續稱,房屋局現正按照廉政公署於5月17日發出有關「廉署完成經屋申請人配偶納入家團名單的調查」的意見,逐對相關個案進行審批,並已向合資格家團發出許可書,以盡快跟進簽訂買賣公證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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