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繼續討論《預算綱要法》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等政府官員列席會議。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在會後表示,法案最新文本有七十三條,與最初文本的卅一條比較增加一倍多,認為新文本更嚴謹及符合基本法。委員會就該法案的討論已近尾聲,明日再開會後,相信可撰寫意見書,趕及在本屆立法會最後一個會期提交大會討論和審議表決。
陳澤武又稱,經討論後,委員會決定接納新文本建議,特區政府在每年十一月內向立法會提交翌年財政預算案。政府希望保留彈性,所以,暫時不考慮委員提出需列明在十一月十五日前提交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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