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10日電】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0日發佈的消息稱,浙江鴻昊、浙江新勝大等17家達成價格壟斷的造紙企業合計被罰款778萬元(人民幣,下同)。
杭州市富陽區造紙協會組織17家造紙企業達成並實施捲筒白板紙價格壟斷協議一案日前形成處理決定。在國家發改委指導下,浙江省物價局對富陽區造紙協會依法撤銷登記,對17家企業罰款778萬元。
發改委消息稱,調查發現,2016年10月28日,富陽區造紙協會組織浙江鴻昊、浙江新勝大、浙江春勝、浙江三星紙業等17家造紙企業召開行業會議,共同協商上調捲筒白板紙價格,並達成包括企業自覺執行價格調整;調價分階段執行,首次每噸上調200元,特殊情況允許50元以內浮動等協議。
經對涉案企業銷售情況進行核實,發改委指出,各涉案企業均實施了關於上調捲筒白板紙價格的壟斷協議。
2016年11月,涉案企業均按照壟斷協議上調了銷售價格,上調金額分別為每噸70元至270元左右,月度均價為每噸2640元;2016年12月,涉案企業繼續上調銷售價格,月度均價為每噸3049元,比達成協議前每噸累計上漲579元,累計上漲幅度約為23%。
發改委表示,富陽區造紙協會和涉案企業的上述行為排除、限制了捲筒白板紙市場的競爭,違法推動了捲筒白板紙價格上漲,增加了印刷、包裝等下游企業負擔,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發改委稱,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對達成壟斷協議發揮組織作用、且在2010年就因組織企業串通價格受到過行政處罰的富陽區造紙協會,依法從重處罰,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依法撤銷登記;對參與達成壟斷協議的17家涉案企業,責令其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考慮到實施壟斷行為的時間為2個月左右,且能夠配合調查,積極整改,分別處以上年度捲筒白板紙銷售額1%的罰款,合計罰款7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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