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名本地女子涉嫌以介紹來本澳工作為由,詐騙8名內地友人約11萬元人民幣辦證費。司警接報調查,嫌犯辯稱收過這些款項,但是已將款項移交他人。司警對嫌犯控以詐騙罪,較早前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
嫌犯姓陳,女性, 46歲,澳門居民,報稱無業。5月25日,事主到司警局報案,聲稱懷疑被朋友以介紹本澳工作為由,詐騙包括他在內的8名內地人士約11萬元人民幣。事主指2014年在內地生活,後成功申請來澳定居,當時認識了嫌犯,對方聲稱可協助他及他的朋友來澳工作,條件是必須每人支付1萬至1萬5千元辦證費。事主信以為真,於是與7名朋友合共籌集約11萬人民幣辦證費及相關文件,分多次在內地及澳門交給嫌犯。
但是到2014年10月時,事主尋找這名嫌犯時,已找不到。直至同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間,事主曾經在內地3次遇到該名嫌犯,向其作出追討,對方償還了3萬1千元人民幣,及給事主寫下三張欠單,擔保日後償還款項,但是在此之後,事主再也沒有找到該名嫌犯,其後到司警局報案。司警對此進行調查,嫌犯後到警局協助調查,有人辯稱收過這些款項,但是已將款項移交他人。司警根據搜集到的證據顯示,相信她是進行了相關詐騙行為,對嫌犯控以詐騙罪,較早前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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