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麥瑞權昨日於立法會上提出辯論動議,對本澳超過30年樓齡的舊樓實行強制驗樓,辯論動議獲得一般性通過。
麥瑞權在陳述理由中引用數據指出,本澳2016年發生8宗涉及舊樓事故,2017年至今就已有8宗舊樓事故,顯示舊樓事故有上升的趨勢,他又引用相關資料指出,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商住及工業樓宇統計數字不斷上升,由2008年的3,403棟逐步增加至2017年3月的4,654棟。數據顯示本澳30年以上樓齡的舊樓老化程度正不斷加劇,這些舊樓的滲漏水及結構老化問題,早已成為澳門長年累月隱藏的“定時炸彈”,隨時有剝落傷人的危險,認為政府急需對舊樓日久失修的亂象提出解決辦法,解決因舊樓日久失修所引發的都市危機。
議員施家倫表示支持辯論,本澳舊區有3,000至4,000多幢舊樓,常有舊樓發生石屎剝落的現象,但他認為執行上會有一定難度,一是舊樓沒有業主委員會,需要業主承擔費用;二是沒有業主委員會,也無法申請政府的資助,費用會轉嫁到市民身上。
議員梁安琪也表示支持辯論,舊樓的結構安全常導致意外發生,對居民和路過的途人構成隱性威脅,相信通過辯論能敦請政府盡快立法,包括強制落實業主對樓宇進行定期檢驗和保養的責任,並設置罰則,同時因應各區超過30年以上的舊樓建立殘危樓宇資料庫,掌握實際情況,使政府作出科學決策;議員鄭安庭亦希望通過辯論,認為敦促政府對於30年以上的舊樓進行定期驗樓是必須的。
議員劉永誠則表示反對,認為現時很多舊樓沒有業主委員會,無法統籌配合政府的要求,此外,在未來討論《都市建築總章程》時可進一步討論舊樓的維修情況,現時無需要進行辯論。
最終,對於動議辯論“對本澳超過30年樓齡的舊樓實行強制驗樓”決案獲得一般性通過。隨後,在細則性審議中,對於決案中唯一一條條文“行政當局是否需要加速立法,設定罰則,強制本澳三十年樓齡的舊樓必須定期驗樓,以保證市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亦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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