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在會後表示,為確保立法會全體會議的莊嚴和威信,在全體會議進行期間,議員位置不可以使用任何含有政治或任何性質的牌、海報、旗幟等,建議得到大部分委員的認同。
同時,建議修改緊急會議的召開期限由現時的至少48小時前,縮短至24小時前;法案現有條文提到,“任何議員均可提議表達心意,尤其是表達祝賀、慰唁、抗議、致意、讚揚或譴責等。”改為取消“尤其”兩字,令表達心意的目的具體化,並須在全體會議召開前最少24小時前將有關表達心意的議案或文件交到立法會。另外,委員會亦建議口頭質詢會議由按提交順序改為統一歸類;同時建議取消辯論動議討論時間30分鐘的限制,但亦取消表決聲明部分。
黃顯輝稱,委員會將爭取在今個會期完結前將該項決議案交到立法會全體會議討論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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