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重申,基金會在葡國購買物業的投資過程中有嚴格制度,可確保基金會的利益,而任何參與投資決策的人都不可以直接或間接得到利益。他並稱負責代購物業的成員廖澤雲並無從中賺取一分錢,甚至有虧蝕。
澳門基金會花費巨資在葡國購買物業用作澳門特區駐里斯本經貿辦事處辦公,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吳志良昨日對此重申,基金會一直尋求在葡萄牙里斯本購買物業,既作為投資,亦作為澳門特區駐里斯本經貿辦事處。基金會將有關意向和建議交給投資諮詢小組進行研究,而在研究過程中,因為有其他買家競價,有必要加快相關物業的購買進程,因此作為基金會成員的廖澤雲先行代基金會購入物業,再原價將物業轉售給基金會。吳志良強調,基金會在整個物業投資過程中有嚴格制度,可完全確保基金會的利益,在投資決策過程中亦會按照制度規定,任何參與投資決策的人都不可以直接或間接得到利益。
吳志良又稱,明白公眾對於基金會處理事情的方式存在關注,不過基金會的投資在有決定前,只會在投資小組內部討論,是不方便透露,即使他自己亦不會知道。待投資小組決定了政策方向之後,才會交給行政委員會跟進相關行政程序。他並透露廖澤雲曾向基金會表明,如果基金會認為物業不合適,基金會不需承擔任何責任,而在投資過程中,廖澤雲亦並無從中賺取一分錢,甚至有虧蝕。現時事件中的葡國物業處於開標程序,將重新設計和修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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