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就昨日一名市民聲稱警員於處理關於其住所的滲漏事件期間,作出不當行為,治安警表示其所述的情況與事實明顯不符需作出澄清以正視聽。
事發在本月十八日下午約六時三十五分,治安警接報麻子街一大廈門外有市民需要協助,隨即派員前往現場。警員在現場接觸到一名男子,其聲稱樓上單位出現滲水,要求警方刑事控告樓上的住戶,經了解分析後,警員向該名男子解釋未發現事件涉及刑事成份,且按程序向其提供樓宇滲漏小組的聯絡電話號碼以作進一步跟進。
此時該男子情緒激動及指責警員不作為,警員再三作出解釋並按工作程序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以作記錄,其表示沒有證件,且辱罵警員,期間,其突然向警員右眼及頭部數次揮拳襲擊並企圖離開,於是警員使用適當的武力將其制服。事件中兩人均報稱受傷,遂通知救護車將兩人送往醫院接受治療。
翌日(十九日)凌晨約二時四十分,該名男子經治療後出院,並被帶返澳門警務廳第一警務警司處作跟進調查,期間警員向其清楚表示可提供水及食物,更沒阻止其服食所需之藥物,後其聲稱為長期病患者,需要每天早上到仁伯爵綜合醫院接受治療,當局亦按要求於早上約八時三十分將其送往醫院接受治療。
治安警經翻查記錄得悉,有關男子為於一九九四年被當局免職的前警員。現本案中由於其涉嫌襲擊警員並導致警員受傷,故當局以「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抗拒及脅迫」罪,於當天下午將該名男子送交檢察院處理。檢察院已對其進行身份資料及居所之書錄的強制措施,案件將交由警方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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