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對於引起地產界強烈異議的「租務法」案,非地產界的工商聯人士亦有不同意見,澳門工商聯會長何敬麟稱「租約公證」行不通。中南區工商聯會長李卓君稱將法規調整權力交予行政長官合適。
何敬麟表示,特區政府口口聲聲稱要保證中小企的生存空間和環境,但「租務法案」卻是本末倒置,例如租務合約要經公證才有法律效力的條文規定,本意是好的,但現實上卻行不通。現實中,澳門官方有三個公證機構,相關的公證業務要排期、排隊等候,倘「租約」要公證,除非政府令公證機構增加至三十家且二十四小時運作,否則就無法實現「租約公證」。他希望政府和立法會多聽取民意,妥善處理相關條文不可行的問題。
李卓君認為任何政策都要一分為二,即有利有弊。政策或法規推出後就面臨推翻的壓力則屬不慎重及不嚴謹。倘將相關的調整權力交予行政長官,行政長官就可以因應社會發展變化對相關條文作出補充性的附加文本,適當地予以調整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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