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昨日一般性通過《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決議案,雖然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昨早召開緊急會議,撤回了最具爭議的第47條禁止議員在全體會議上舉牌的修訂條文,但在大會討論期間依然成為議員討論的焦點。
被撤回的第47條內容包括,為確保全體會議的莊嚴性並維護會議的尊嚴與威信,規定在全體會議進行時,議員不得使用任何牌、條帶、海報等物件。在法案討論過程中,有議員認為今次的修改是刻意壓制議員的表達自由。其中,吳國昌表示,今次修改的部分條文明顯是刻意要壓制議員的表達自由,而且有一種要不斷收窄議員權利的思潮。他認為,議員有責任對民意進行表達,民意多元,應互相尊重,不需要收窄表達的形式。高天賜亦認為,保證議會莊嚴和議員表達自由是兩回事,議員要求開放小組會議,但章委會卻沒有接納,現時6個小組是閉門開會,澳門市民及媒體不能進入。今次修改的條文,有多少議員給了意見,有多少讚成以及反對,報告書都看不到,希望委員會能回應。議員徐偉坤則反駁,立法會是議事殿堂,道具應該只在片場出現,並直指吳國昌“應該叫你吳議員還是吳演員”,“係議會還是劇社?係咪應該叫新澳門劇社?”如果每個議員都舉牌,議會形象勢必受到影響。
議員陳美儀表示,今次修章太趕,應該留待下屆立法會處理。何潤生則表示,長期以來不少的議員都是為了強化政見用輔助工具進行議政,做法比較溫和,沒有擾亂議會的秩序。
議員關翠杏認為,於現在這個議案,有部分內容不認同,細則性討論時一定會反對,但對於委員會同事的努力亦應該尊重,一般性表決會認同支持,有些條文事實上會完善立法會運作,不應該一刀切去反對整個議案。
作為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委員之一的議員歐安利回應稱,過往很溫和,誰可以保證以後都一直溫和下去,“日後可能放香蕉、放榴槤、放魚,好似街市咁樣!要避免呢啲好滑稽的情況。”如果30多名議員日日都在座位前擺放道具,會令立法會的形象變得非常差,有損尊嚴。徐偉坤亦補充,議員發言不能夠用帶攻擊性和侮辱性的牌,所以應該要施加限制。
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從無計劃限制議員的表達自由,只是希望優化議會的工作效率。關於禁止議員使用道具的條文已經撤回,他不再表達委員的的看法。有不少議員都認為有草案後,章委會應該再諮詢議員的意見。他回應稱,擔心時間不夠,又指在立法會尾期尾聲才修改議事規則並非首次。
最後,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修改議事規則決議草案,投票結果為 27票贊成、4票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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