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吞公款近二千萬元
“紅通”首犯楊秀珠認罪
【香港中通社廿八日電】浙江省杭州市中級法院今日公開開庭審理“百名紅通”一號人員楊秀珠貪污、受賄一案。楊秀珠被控侵吞公款一千九百○四點五萬元(人民幣,下同),受賄七百三十五點四萬元。她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楊秀珠曾潛逃境外、國外十三年多,於去年十一月中回國投案。
受賄七百多萬元
杭州市檢察院指控: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七年期間,被告人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上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侵吞公款共計一千九百○四點五一五五萬元;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八年期間,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等職務上便利,在土地開發、項目推進、建築面積增加、配套費減免等事項上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各種現金、轉賬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七百三十五點四三萬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相關證據,楊秀珠及其辯護人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楊秀珠開展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二○○三年四月二十日,楊秀珠潛逃國外。
去年十一月十六日,楊秀珠主動回國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綜上,杭州市檢察院提請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揚言死也要在美
據公開資料顯示,楊秀珠,女,一九四六年出生,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二○○三年四月,她獲悉犯罪行為敗露後,在任上外逃,先後竄逃至中國香港、新加坡、法國、荷蘭、意大利等地。其間,她向法國、荷蘭先後提出“避難”申請,在申請被有關國家駁回後,她於二○一四年五月逃往美國並再次提出“避難”申請,並一度揚言“死也要死在美國”。最終她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等方面的施壓和勸說下,決定回國投案自首。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曾表示,中美在楊秀珠案等一系列案件上的執法合作成功實踐表明,腐敗是國際社會的共同敵人,以“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礙”原則開展反腐敗執法合作,越來越成為國際共識,國際社會反腐敗執法合作越來越富有成果。中國政府將繼續同有關國家合作,為將外逃腐敗分子緝拿歸案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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