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秀珠案庭審現場
【香港中通社7月28日電】浙江省杭州市中級法院28日公開開庭審理了「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貪污、受賄一案。楊秀珠被控侵吞公款1904.5萬元(人民幣,下同),受賄735.4萬元。她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楊秀珠曾潛逃境外、國外13年多,於去年11月中回國投案。
人民日報28日報道,杭州市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7年期間,被告人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侵吞公款共計1904.5155萬元;1994年至1998年期間,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開發、項目推進、建築面積增加、配套費減免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各種現金、轉賬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735.43萬元。
2003年4月20日,楊秀珠潛逃國外。2016年11月16日,楊秀珠主動回國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綜上,杭州市檢察院提請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國新聞網報道,楊秀珠,女,1946年出生,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2003年4月,她獲悉犯罪行為敗露後,在任上外逃,先後竄逃至中國香港、新加坡、法國、荷蘭、意大利等地。其間,她向法國、荷蘭先後提出「避難」申請,在申請被有關國家駁回後,她於2014年5月逃往美國並再次提出「避難」申請,並一度揚言「死也要死在美國」。最終她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等方面的施壓和勸說下,決定回國投案自首。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曾表示,中美在楊秀珠案等一系列案件上的執法合作成功實踐表明,腐敗是國際社會的共同敵人,以「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礙」原則開展反腐敗執法合作,越來越成為國際共識,國際社會反腐敗執法合作越來越富有成果。中國政府將繼續同有關國家合作,為將外逃腐敗分子緝拿歸案作出不懈努力。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