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一名十八歲無業青年涉在一個半月內,先後三次與一名十二歲女學生,在大廈梯間和商場廁所發生性行為。女童其後離家出走,其家人向警方報失蹤,尋回該女生後揭發事件,司警日前將涉案青年拘捕。
涉案男子姓何,十八歲,報稱無業;他會被控以對兒童之性侵被移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出,女事主在今年五月中旬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何某,兩人瞬即發展成「情侶」,在熱戀一個半月內先後在海灣南街一大廈梯間,水坑尾商場廁所發生三次性行為。二人最後在今年六月三十日分手,而女童其後一直隱瞞有性行為一事,至上月二十五日她離家出走到朋友家暫住,事主家人翌日早上到治安警報失蹤。
警方經調查後尋回女事主,她在錄口供期間說出性行為事宜。司警接手跟進後鎖定目標,上月三十一日在何某位於慕拉士大馬路住所拘捕他,經盤問涉案人承認上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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