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廉政專員張永春昨日表示,至今收到六十七宗有關選舉的投訴,當中包括疑似賄選、其他嚴重選舉犯罪行為。但他不願透露,經過廉署調查後當中有多少宗是有事實所證涉賄選,他只表示廉署會依法跟進及調查。
立法會選管會及廉政公署昨日下午合辦「立法會選舉制度講解會」,有與會者關注有參選組別在澳門以外地方免費飲食或旅行等情況。張永春表示,無論相關行為是在澳門或境外及以甚麼形式進行,只要涉利益輸送及意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就會構成涉賄選,廉署必作出調查。
同樣的,一些社團舉辦宴會又或私人宴請的活動,都不可提及選舉包括投票意向,否則就會觸犯賄選。張永春指出,廉署會以「明查暗訪」方式加強偵查。他又指,經修改《選舉法》所加入第七十五條-E的特別合作義務的條文,讓廉署人員可以到相關私人場合進行調查,由此是解決了過往廉署在行使調查權時出現的掣肘。
此外,與會者也關注到可否車輛接載選民投票?張永春指,法律沒有禁止以車輛接載選民投票的做法,但提醒不能強逼選民上車,同時,在載過程中不能涉及宣傳及影響投票意向成份,否則就涉賄選,對此廉署定必嚴格執法。
另一方面,前檢察長何超明被判逾千項罪名成立,何超明在判決後曾在庭上高呼「冤案」。張永春受訪時指,不評論前檢察長何超明一案是否屬冤案,廉署尊重法庭判決。
張永春表示,何超明案由廉署跟進調查了相當長時間,經過大半年的庭審,控辯雙方也用了很公開、很透明的證據予法庭和社會,包括控方很多證據和證人是廉署調查所得,以及部份證人是廉署調查人員等,是否屬冤案毋須他多講,相信社會自有他們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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