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施家倫指出,特區政府在2012年展開過《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的諮詢工作,希望對長者政策進行前瞻性的規劃,但是相關法案及配套措施,至今已五年有餘,但仍未落實。如此施政效率,令到長者政策原地踏步,長者福利和服務配套跟不上社會步伐,應當引起反思檢討。
他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中表示,多年來,他們一直提倡政府將養老金額提升至最低維生指數水平,但是政府始終以社保壓力為由加以拒絕,並且表示如果家庭壓力大可以透過經濟援助加以補足。目前特區財政持續盈餘,在具備進一步注資的情況下,當局始終不願意從維持長者最低生活標準出發,調升養老金。這種施政思維怎麼體現出行政長官所講的“長者曾為澳門的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是特區寶貴的財富”。
他建議盡快實現養老金向維生指數看齊,力爭四年內將養老金調升至每月5,000元。此外,針對長者對牙醫服務的需求,安老院舍“一位難求”的情況,以及回鄉長者來回奔波的煩惱,盡快出台針對性的措施加以回應。例如:一、加大對長者的健康服務支援,包括將長者鑲補、種牙等免費牙醫服務延伸至具資質的私人診所,向長者派發血壓機等家庭健康器械。二、及時調升安老院舍的規劃比率並增建院舍設施。三、透過區域合作機制設立臉譜智慧識別系統,減少回鄉長者返澳辦理在生證明的煩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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