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立法會最後一個會期將於本月中結束,多部法案假若未能獲表決通過,將成為廢案,近期立法會頻頻舉行全體會議,澳門立法效率突然迅速提升,令坊間嘆為觀止。單只本周,即有超過5部法案進行細則性討論及表決,分別是《預算綱要法》、《修改<民法典>不動產租賃法律制度》、《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以及《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昨日通過兩部,仍有三部留待今天審議表決。當局趕工立法,能否在如此短時間內「細則性」審議法律內容,以及會否為未來法律實施帶來障礙,值得社會深思。鑑於兩部勞動法律、新土地法、以及最低工資等法案所引發的一系列社會問題,為澳門特區帶來長遠影響,社會各界對於謹慎立法、科學立法的訴求更加凸顯,坊間亦期待立法機構能更加「接地氣」,與時並進提升立法效率和水平,更好地服務市民大眾。
9.17立法會選舉日臨近,廣受社會關注,25個組別共192名候選人,角逐直選14個議席,因應選民訴求呈現多元分化跡象,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的選情勢必較往屆更為激烈。按照選舉日程,已於本月3日凌晨零時進入禁止宣傳期,立法會選管會指出,任何人透過任何方式公開呼籲、影響或意圖影響選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某一候選人或某一候選名單,均視作競選宣傳。相關規定相當嚴格,候選組別如果想通知其他人抽籤的結果,當局建議將選管會專頁的網址轉發給對方,若果任何人將選管會網站的候選人圖片截取並轉載,有機會構成違規宣傳。至於候選人在禁止宣傳期發表言論是否構成違規宣傳,選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需視乎具體內容,包括有否牽涉組別的政綱,以及是否主觀上希望宣傳。
弘揚廉潔選舉文化,離不開廣泛深入的宣傳。選管會早前預告,本月將舉行立法會選舉宣傳活動,發放宣傳短片,並設立模擬投票站,教導選民如何投票及注意事項。廉政公署日前招募一班中學生義工到祐漢公園舉辦攤位遊戲,宣揚廉潔選舉信息,現場並展出選舉法中對賄選的定義及處罰等法律條文。根據選舉法規定,凡有人向選民提供或答應提供利益,促使選民投票或不投票某候選名單,便觸犯賄選罪,最高可被判處8年徒刑。由現時至9月2日競選活動期開始,會否有參選組別打擦邊球,甚或是出現違規宣傳行為,想必當局正嚴陣以待。按照過往經驗,或會有市民因不瞭解選舉法規定,而誤觸法網,當局仍須加大宣傳力度,與社團及傳媒合作,進行深入廣泛的宣傳,全力弘揚廉潔選舉文化,保障第六屆立法會選舉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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