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就立法會李靜儀議員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一、現時本局轄下管理且設有電子收費系統的公共停車場共二十八個,預計今年會增至三十四個公共停車場,餘下停車場亦會在今年有序開展有關係統的安裝工作。本局一直鼓勵停車場管理公司引人各類電子貨幣卡的付費系統,並會積極配合系統的調效和安裝。
二、科陽泊車管理有限公司正按序進行咪錶收費設備及系統的更換工作,本局將持續跟進有關進度,務求能按時或提早完成。按提供設立及經營位於第一、二區公共道路的收費泊車位的公證合同規定,該公司須在完成二十四個月服務提供前,即明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將全部現有的收費系統更換至公證合同所訂定的收費系統。
立法議員李靜儀書面質詢如下:
一、當局能否在今年內,完成餘下十九個公共停車場的電子繳費系統裝設工作,並能兼容在本澳流通的不同電子繳費咭,以方便駕駛人士,並提升公共停車場的營運效率?
二、公共道路的收費泊車位經營服務合同規定,去年承投的公司須更換全澳泊車位「咪錶」,「咪錶」除可硬幣付費外,須提供兩款或以上電子貨幣咭的付費方式。不過,現時新裝設的「咪錶」只能使用一款電子繳費咭,未能符合合同的規定,當局會否督促承批公司按照合同,確保新「咪錶」可以兼容兩款或以上電子貨幣咭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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