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道】《廣東省旅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日前已由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自今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條例》亮點多多,給從業者和遊客均帶來便利。
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確定民宿登記制:目前,國內各式民宿在旅遊景點十分興旺,環境好,入住手續簡便,很受歡迎。澳門城市大學國際旅遊與管理學院博士郭曉康表示,申辦民宿要實行登記管理制度,這是廣東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確定民宿登記制。按照《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城鎮和鄉村居民可以利用自己擁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住宅或者其他條件開辦民宿旅遊經營,開辦民宿旅遊經營實行登記制度。
● 禁止以燒香等名目脅迫旅遊者消費:目前,國內部份景區內寺廟、道觀通過燒香、解籤等形式誘騙旅遊者消費,引發較多糾紛。有律師表示,《條例》第二十條(三)規定禁止以燒香、解簽等為名誘騙、脅迫旅遊者消費。
● 再次立法禁止不文明行為:目前遊客的亂扔垃圾、隨地大小便、亂刻亂畫、損壞景區公共物件的行為屢禁不止。律師表示,《條例》對上述不文明行為再次立法禁止。第十條規定:在旅遊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損害當地居民、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或者幹擾他人的旅遊活動;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以刻畫、塗汙等方式損壞旅遊地文物古跡等等。
● 禁止無資質者搞旅遊:目前一些社交平台、車友會、驢友會、俱樂部等以各種名義,從事旅遊業務,給合法經營造成衝擊。律師表示,《條例》第十九條明確予以禁止。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組織旅遊的名義,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或行業協會、車友會、驢友會等形式,從事旅遊經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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