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歡案涉黑團伙吳學占等15人被提起公訴
【香港中通社8月9日電】8月3日,山東于歡案中的涉黑團夥吳學占等15人,已被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據中青網9日報道,于歡之母蘇銀霞日前委託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王文廣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請求被告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支付精神撫慰金6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返還13.4萬元高息及被違法佔有的一處房屋。
殷清利律師透露,吳學占等15人共被起訴了7個罪名,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故意傷害罪。澎湃新聞稱,第一被告人吳學占涉及全部7個罪名,而在15名被告人中,有10人系冠縣人民醫院保安或冠縣人民醫院東古城分院保安。
吳學占被指控2010年以來在冠縣先後成立了泰昌投資有限公司、泰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該公司為據點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吳學占、趙榮榮為組織、領導者,杜志浩等人為積極參加者,另7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犯罪組織。
吳學占團夥涉黑行為包括強迫企業出讓已中標的建設工程、干擾政府部門正常工作、干涉銀行對企業貸款等,2013年12月,該團夥還曾經強行拘禁村民王某某(女)達80個小時,並採用扇臉、脫衣、捆綁方式對其進行侮辱、毆打。
2016年4月14日,山東源大工貿負責人蘇銀霞及其子于歡,因無法償還高利貸,被11名催債人限制人身自由,並受到侮辱。于歡刺傷4人,其中1人(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剋死亡。中新網稱,6月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于歡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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