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上午舉行每周例會,主席唐曉峰表示,選管會本周起將陸續向選民發出投票通知書,他提醒選民需按投票通知書上的地點前往指定的票站投票;即使選民的地址沒有變更,投票地點亦有可能改變,票站的出入口也有可能調整,呼籲選民要留意投票通知書內容。
選管昨日舉行工作會議,與總核算委員會成員會晤,雙方就判票準則進行討論,並達成基本共識。唐曉峰會後向傳媒表示,選管會本周起將陸續向選民發出投票通知書,若選民於較後時間仍未收到,可透過24小時電話語音系統(2891 7917),以及行政公職局、身份證明局轄下的自助服務機,或親臨選舉資訊中心查詢投票地點。他續稱,今屆選舉將提供23個公佈宣傳品張貼地點;並有19個公共場地予候選人競選活動,兩者均較上屆增加了各3個地點,選管會預料下周將安排候選組別抽籤,以便安排次序。
候選人可發表民生議題
現時已進入禁止宣傳期,唐曉峰指出,選管會曾透露過不能公開發表或討論組別相關政綱以爭取宣傳及選民投票,但並不代表所有候選人或市民都需一律封口。作為候選人,並非所有言論都要禁止,涉及競選宣傳及與選舉扯上關係是禁止的,但針對民生的議題仍可發表。
唐曉峰重申,法律規定設有兩周的競選宣傳期,是為所有候選組別提供公平的機會作競選宣傳,並非如坊間所言,只對一些資源較多的組織相對有利,宣傳的概念是引起公眾注意,禁止宣傳期期間,禁止透過社交媒體的公眾號作宣傳,但社交平台朋友圈間或平常朋友間的聯繫、非向公眾發放的則沒有禁止,因為法律規定是不得向公眾展示或發表。
另外,對於工聯日前報警備案指近日有人於關閘廣場附近展示懷疑抹黑工聯的展示板,唐曉峰稱,已收到工聯的投訴,但強調要視乎被抹黑的團體是否與選舉有直接關係,若與選舉沒有直接關係,則可能涉及誹謗、侮辱的私罪,可按一般法律規定,自行舉報;若涉選舉、候選人被抹黑,選管會就會依法處理,而至今廉署正收到50多宗涉及選舉的投訴案件。
選管會會後補充指出,候選人在禁止宣傳期內,如透過其個人社交媒體帳號,於其朋友圈之間發放相關選舉訊息時,需要注意在其帳號上選擇“非公開”的設定,確保有關內容沒有對外公開,而只能在其朋友圈內閱覽,以符合《立法會選舉法》第75-A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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