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關翠杏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回顧21年來的議會工作時總結指,為勞動者爭取合法權益和完善社會保障是其工作的主軸,在第五屆立法會即將完結,她即將離任之際,期望未來《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的目標能夠更有效落實。
關翠杏表示,1998年她與其他議員合力成功通過《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形容這是一部指導性和適應性強的綱要性法律,主要訂定了保障本地工人充份就業的各項基本原則,尤其規範政府在保障社會就業問題上的各種責任,以確保可依法保障本地僱員的就業問題。
該法第六條明確規定就業政策的目標是:推動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公正;達致及維持充分就業情況;改善就業結構;改進僱員的生活條件及維護其權利;促進僱員的技能及鼓勵培訓;預先消除失業的原因;協助處於失業狀況的人士;加強社會伙伴參與落實就業政策;促進協調解決社會/勞務衝突。十九年來,儘管為貫徹上述目標,本澳制定和修訂了系列勞動就業及社會保障法規,但不少法規今後仍需不斷完善。
關翠杏稱,如今《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制度已生效年半有多,惟最低工資金額須每年檢討的規定未見執行,而三年後落實全澳最低工資的政府承諾仍待兌現。自2011年1月1日雙層式社會保障的第一層建設完成後,明年1月1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亦會生效,但雙層社會保障的第二層,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何時才能建立?仍需後來者加倍努力。第五屆立法會即將完結,她期望未來《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的目標能夠更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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