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權開放十多年來,政府庫房水浸,公帑累積豐厚,公共財政預算亦須與時並進,透過修法強化監督,增加公共財政透明度,達到善用公帑的目的。立法會昨日再度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了修改《預算綱要法》法案。據悉,法案由最初文本的31條,增加至75條,經過修改,法案的結構更完整,體系更完善,並增加了法案生效滿5年檢討的規定,相信有助當局及時檢討或修改法案可能存在的不足。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新文本的條文較完善,包括增加年中報告,以及每個季度結束後一個月內,向立法會提交投資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以及列明每年10月中旬政府需向立法會提交預算執行情況等,有利公眾更好地監督政府部門資金使用情況。
預算執行中期報告將於每年8月10日,由政府向立法會送交,以及在每季結束後30日內送交投資計劃預算執行報告。至於跨年度開支預算項目,部門應就項目總負擔作出估算,同時須附同各年度的指示性負擔份額,以便立法會更清晰部門對投資項目的整體規劃。修法並訂定工程或項目的「專款專用」制度,及部門統一採用複式記帳法,新法將於明年元旦起生效。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相輔相成,近年個別行政部門「編」而不用,預算執行率低下,亦有部門出現拆分工程「人為跨年度」,以迴避監管。昨日有多名議員關注法案修改後如何體現監督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履行預算執行的透明度原則等。
列席會議的財政局官員表示,為配合修改預算綱要法,早於2015年已開始建立財務系統,要求政府各部門在編制年度預算時要公開透明,包括定期收集各部門的預算數據,在網頁統一公佈,讓社會知悉預算執行情況;當局日後亦會訂立補充性行政法規,以在實際工作上履行預算執行的透明度原則。有議員直指,現行採購法法律滯後,採購程式欠缺公開性和透明性,給行政部門較大可操作性,建議政府加速修訂採購法,以配合預算綱要法。是次特區政府系統性修改預算綱要法,加強財政監督機制,明確「專款專用」制度,並規定行政部門統一採用複式記帳法,與過往相比,均有明顯進步。未來如能修訂採購法,將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透明度,為陽光政府加分。
修法亦明確了政府須於每季結束後30日內,向立法會送交投資計劃的預算執行報告,有利於提升預算透明度,便利當局適時優化預算執行情況。預算超支及預算執行率低下,成為特區公共財政面臨的兩大問題,早前有議員批評「大白象工程」引發的一系列後續問題,而輕軌系統工程時至今日仍是預算無數、完工無期,至於部門預算執行率低下,是否顯示當局行政不作為,則見仁見智。回歸18年後,澳門行政當局終於將統一採用複式記帳法,新會計制度無疑會提升監管力度,而當局亦有意聘請第三方會計機構審核,然後送交相關的權責部門跟進審計,以加強預算監督。相信在新法實施後,當局連串措施將進一步提升特區公共財政的透明度,有助落實構建陽光政府的施政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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