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漢忠
【香港中通社8月10日電】8月10日上午,在發回重審後,備受關注的山東濰坊農民丁漢忠抗拆致兩死案宣判。澎湃新聞10日報道稱,從辯護律師處獲取的判決書顯示:濰坊中院認定丁漢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對被告人丁漢忠限制減刑。
濰坊中院認為,被告人丁漢忠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丁漢忠犯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丁漢忠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後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鑒於施工人員對引發本案負有一定責任,依法對被告人丁漢忠死刑,可不立即執行,但應對其限制減刑。
財新網稱,今年56歲的丁漢忠是山東濰坊昌樂縣喬官鎮丁家山村農民,其居住的房屋存在權屬爭議。2013年,該房屋被列入「調整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範圍。因補償協議未談妥,丁家一直沒有搬遷。同年9月,數名拆遷人員試圖強制拆除丁漢忠居住的房屋,雙方發生衝突。在衝突中,丁漢忠持鐮刀揮砍,致兩名拆遷人員黃中太、黃國厚死亡。
2014年1月16日,山東省濰坊市檢察院向濰坊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指控丁漢忠犯故意殺人罪。7月28日,濰坊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丁漢忠死刑立即執行。但控辯雙方就丁漢忠傷人致死的過程一直存在分歧,丁漢忠堅稱自己為正當防衛。
中青網指,一審判決書也曾指,丁漢忠多年來對被拆房屋處於佔用,案發當天,施工人員未經商定即拆除房屋,又為防止因拆遷傷及丁漢忠及其親屬,對阻止拆遷的丁漢忠父子有摁倒、拖拽等行為,在行為方式上欠妥當,應當認定黃中太等人對矛盾激化負有一定責任。
不過10日宣判結束後,丁漢忠的女兒表示,對於這一判決結果,他們不滿意,將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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