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為確保《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能與時並進,向創業青年提供更適切的協助,特區政府已完成優化有關計劃的相關工作,修改後的《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行政法規已於本月15日開始生效,經濟局昨舉辦公眾講解會,向社會介紹新修訂的法規內容,吸引50多名青年參與。
講解會昨日下午3時假國際銀行大厦舉行,由經濟局副局長劉偉明,經濟局會展業及產業發展廳廳長邱潤華及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高級經理李藹倫主持。
為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並協助澳門青年實踐創業創新的理想,特區政府於2013年推出《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為擁有意念而又缺乏資源的本地青年,提供上限為30萬澳門元的免息援助款項,最長還款期為八年。而為確保《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能與時並進,向創業青年提供更適切的協助,特區政府已完成優化有關計劃的相關工作,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擴大受惠範圍,受惠對象不再局限於首次創業的青年,對具備營商經驗的創業青年開設的企業同樣提供協助;加強對創業青年的培訓工作,要求創業青年修讀與創業相關的培訓課程;並進一步完善法規內容,簡化申請手續,及優化批後監察機制。
劉偉明表示,青年創業援助計劃推出至本月中,申請獲批個案一共有1061宗,金額逾2.52億元,審批時間大約在1至2個月內,而當中零售業申請個案占大半數。他又稱,針對申請創業援助計劃的青年,評審委員會在審核時會綜合考慮申請者的公司營運情況、款項用途及償債能力而作出評定,申請者不必擔心因同一間公司而刻意變動股權去申請,只要此前未申請過相關援助計劃的青年,只要符合條件均可提出申請,並與其他部門的資金援助計劃不衝突。他又建議申請者提供充分完善的資料,以加快評審委員會的審批時間。
此外,計劃還要求申請者須完成修讀不少於42小時的培訓課程,李藹倫介紹,報讀課程的青年出席率需要達到課程時間8成才能獲得證書,而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每月提供修讀學額至少100個,課程設計滿足不同營商資歷的人士,課程導師為商業及創業顧問,初步估計課程數量能滿足學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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