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廉署公佈《關於路環疊石塘山建築項目的調查報告》,揭露當中存有涉非法獲得土地,以及在測量地界及發出地籍圖的過程中存在明顯的錯誤甚至欺詐的情況等。在二0一六年,聚賢同心和新澳門學社,分別就疊石塘山土地個案向廉署投訴、要求調查;聚賢同心副理事長及議員李靜儀、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及議員蘇嘉豪昨受訪,督促政府認真跟進廉署報告,收回國有土地,對涉違法違規者須追究到底,以及盡快建立法制保育路環。
工務局當年在「首次核准」,容許疊石塘山項目可建百米高樓,其後項目設計樓高達九十六點五米。廉署報告指,工務局在塘山建築項目的街線圖,違反相關行政指引所訂定的規劃條件。
李靜儀批評,處理疊石塘山個案的行政部門兒戲粗疏,不按部門的規範和指引辦事。顯然,政府內部當年並非沒有反對聲音,報告顯示,環保局及民署都曾表示,如果允許疊石塘山興建超高樓,大規模開挖山體會破壞自然資源生態。由於本澳沒有相關的法律保護山體,因此,行政部門只能作沒有約束力的行政說明,今後亦難保不會再出現如此離譜的個案。
李靜儀指出,路環是值得保育的地區,政府的城市總體規劃及分區詳細規劃應盡早出台,列明一些發展限制,將來就不需要因為某些個案而引起社會爭拗,亦避免行政部門有過大的裁量權操作。
蘇嘉豪廉署報告表示歡迎,但不希望政府像以往一樣虛應了事,如益隆炮竹廠事件,至今沒有向社會作任何交代。督促政府必須追究當中涉及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政治責任。
他指出,工務局在有關項目的行政程序上,明顯存在嚴重的行政失當。當中,疊石塘山應分有三個區域,在二00九年的街線圖顯示,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由八點九米至八十米,但工務局其後卻劃一大幅放高至一百米。他指,如果當時不是團體警覺及提出檢舉,這將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惡果。因此,要求政府必須追究到底,透過法律途徑令需要承擔責任的部門及人士得到懲罰。
蘇嘉豪要求,政府要加快處理收回路環疊石塘山土地的一系列程序。並認為,應該透過總體城市規劃,將路環納入不可都市化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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