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司法警察局早前調查一宗黑社會案件時,發現一個由6名治安警察局人員組成的犯罪集團,當中涉及5名為現職執法人員,1名為退休執法人員,他們因多次濫用職權和利用職務之便,向犯罪份子作出包庇、袒護等違法違紀行為,包括不法查核被調查人士資料、泄露他人出入境記錄、向犯罪份子通風報信、不法披露案情,甚至協助他人非法進出本澳、妨礙禁入境措施執行等,合共受賄超過180萬元。
初級法院於去年5月5日就案件作出判決,5名現職及1名退休人員分別被判處1年9個月至15年不等的徒刑。就上述6名人員之紀律程序已完結,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於本月19日批示對6人均處以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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