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五十一歲本澳女子涉嫌協助親弟清洗黑錢,購買九個珠海及中山的房產。她曾任職船務公司外勤的胞弟於二零一四年被揭發虧空二千六百萬公款,已被法院判處罪成,現正服刑。
涉為弟洗黑錢被拘婦人姓陳,五十一歲,澳門居民,無業,其曾在賭場任莊荷,至二零一零年辭職,現時無業。
案中疑人的親弟被揭發於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四年間修改客戶支付給船務公司的支票抬頭,將款項存入自己預先開設的空殼公司帳戶,空殼公司的名稱與原需存入的公司名字只相差筆劃一橫,幾年間連銀行亦沒有發現,而當中大部份款項已轉移至內地,姊弟的多個聯名戶口亦有多筆迂迴交易往來,弟疑以盜取的資金在內地開設婚紗店,購買房產,電單車及股票等。弟被拘後承認詐騙及偽造具特別價值之文件,其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判四年九個月刑期,弟被加控洗黑錢,正在排期開審。
司警稱,有人在調查期間拒絕合作,但調查發現曾任職莊荷的陳婦於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八年購買九個當時合值二百多萬元的內地房產,期間銀行帳戶並無調動任何款項,懷疑是其弟以犯罪所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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