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美容整形之風日漸盛行,近年有不少美容院出現踩過界施行醫療程式的非法行為,衛生局指,去年收到16宗涉及醫療行為的美容投訴,當中8宗有關美容院。重申如果涉及醫療行為的美容,例如注射、植髮、洗腸排毒等侵入性的醫療行為,則必須由註冊醫生操作才可執行。未來亦會探討對美容儀器作分級,參考香港正研究分高、中、低度風險,同時對儀器入口管制、操作人員訓練、考核等,以保障服務安全。民署與衛生局會繼續聯合巡查。
昨日《澳門講場》邀請民署行政執照處處長李春梅、衛生局牌照科負責人梁佩珊、消委會消費爭議仲裁中心主任歐永棠、山頂醫院醫院整形外科顧問醫生彭蓬光探討監管美容行業。
民署行政執照處處長李春梅表示,本澳現時合法美容院有1,012間,只能提供一般美容服務,不可提供包括按摩、足底按摩、通淋巴等聲稱對健康有好處的治療。美容院須向民署提供項目表,符合規定才獲發預先許可。民署也會聯同衛生局巡查美容院,審查項目是否符合規定。她又稱,若美容院對外張貼的廣告提到項目的功效,例如使用「全澳冠軍」或「居東南亞首3位」等字眼,在申請廣告時須向民署提供證據,民署有疑問也會諮詢經濟局的意見,經批准才可向外展示。至於美容師需否專業認證,李春梅解釋現行法律監管包括場所硬體,以及提供的服務有否涉及醫療行為,未來會聆聽大眾包括業界意見。
衛生局牌照科負責人梁佩珊則表示,如果涉及醫療行為的美容,例如注射、植髮、洗腸排毒等侵入性性醫療行為,則必須由註冊醫生操作才可執行。坊間美容院使用的普通儀器不屬於醫學美容,但如果提供聲稱有預防和治療功效的服務,都要向衛生局申請醫療場所牌照。她又稱,當局去年收到16宗涉及醫療行為的美容投訴,當中8宗有關美容院。當局未來亦會探討對美容儀器作分級,參考香港正研究分高、中、低度風險,同時對儀器入口管制、操作人員訓練、考核等,以保障服務安全。
對於有網店銷售藥丸類的美容產品,梁佩珊稱,所有藥物入口本澳須提供安全認證,並經衛生局藥物事務廳審核。如有關美容藥物例如美白丸,成分不明,本澳藥房也無出售,不建議消費者購買。她又表示,若美容院欲提供醫學美容服務,不是聘請醫生在場便可,因為醫生必須是在註冊的衛生服務場所提供服務,否則就是違法。當局聯同民署於2012-2018年巡查美容院期間,共發現13宗儲存非法進口藥物個案,而今年至今是零個案。零個案有可能是美容院知道會巡查而不把藥物放在美容院。當局巡查的目的是宣傳教育為主,希望美容院不要鋌而走險。
消委會消費爭議仲裁中心主任歐永棠稱,每年收到涉美容院爭議的投訴平均40宗,佔整體投訴約兩成。投訴內容大部分是效果不理想或推銷太進取;有關預繳式消費的投訴則較少。歐永棠建議,美容院應考慮消費者的實際情況去推銷,並且要提供真實和足夠的資訊,以及給予時間消費者考慮。對於遭到美容院過分積極推銷的行為,歐永棠呼籲消費者,不要隨便提供信用卡資料,當消費者認為項目不適合自己時,意志必須堅定,拒絕簽署合同。至於立法規範新型消費模式曾在四年前做公開諮詢,包括預繳式消費設「冷靜期」等,歐永棠表示,當局早前進行的公眾諮詢結果顯示,大部分意見亦贊成設立「消費冷靜期」,未來「消保法」會循公開諮詢方向修法,但預繳式消費設冷靜期不是針對某一行業而做,立法部門現在對關鍵條文進行微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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