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九月十二日答覆立法會議員林倫偉八月十四日書面質詢,全文如下:一、樓宇檢測及其技術規範要求均須由合資格專業人士負責,業權 人可透過已在本局註冊的建築商、公司及技術員為其樓宇作檢 測及制訂技術方案。現階段沒有制定施行細則及操作指引的計 劃。
二、《民法典》 及《都市建築總章程》已明確樓宇業權人有維護自 身建築物安全的責任,確保樓宇恆常地保持良好狀態。其中,窗戶屬於建築物安全的一部分,目前未有計劃就強制驗窗單獨 立法。政府相關部門現時已推出不同的資助計劃鼓勵樓宇業權 人進行保養及維修。
三、本局網站已上載註冊的建築商、公司及技術員名單供公眾査閲。
林倫偉書面質詢:
一、現行法律有規定樓宇每五年需要強制驗樓,請問特區政府對制定有關施行細則、乃至操作指引,可有計劃將其納入工作曰程,可有推行的計劃。
二、當局會否考慮設立驗窗的資助計劃,鼓勵市民定期保養維修窗戶?為保障大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會否為立法監管強制驗窗作出諮詢,以凝聚社會共識?
三、當局會否清晰檢驗和維修樓字的指引?給予合資格人士或公司發出準照並公示大眾,以便有需要者找到合適的專業人士進行維修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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