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建設辦昨透露網站公佈,已根據終審法院的裁判,要求承建單位(振華海灣工程有限公司/成龍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經營)即時終止望廈社屋第二期及體育館重建工程。並會將依法跟進相關後續工作。
據了解,終審法院較早前裁定撤銷望廈社屋第二期及體育館重建工程判給,理由是評標中排名第一和第三的合營體,成員中有兩間公司的股東和董事為同一人,並同時簽署了這兩份標書,存在擾亂正常競爭情況,這兩份標書必須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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