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高天賜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已第七次提交《工會團體基本權利法》法律草案,並將於本月23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進行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希望屆時可以得到大多數議員的投票支持。
高天賜表示,有關提案是踐行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居民享受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以及遵守《國際勞工公約》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八條關於公會結社自由、集體代表權和集體談判權方面的規定。
他自2007年開始六度提交有關法案均不獲立法會通過,此次提交的法案主要修改內容包括容許「打工仔」參與多個工會組織等,期望為遭遇不支付夜班和輪班津貼等不公待遇的員工創造更好的索賠條件。法案亦建議允許工會團體在面對僱主和法庭時可作為工人的合法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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