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下午3時半舉行會議,繼續細則性審議《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政府已接納委員會的意見,同意優化法案中涉及紀律程序的條文,將大幅度修改法案,賦予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委員會更大自主性和獨立性。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委員會對會計師提起的紀律程序結果將是行政決定,有關人士不服可向行政法院提出司法上訴。
對於法案建議現行的核數師通則中關於俗稱“過冷河”的迴避時間,由3年縮短至1年,黃顯輝引述政府代表解釋,是聽取了業界意見、參考鄰近地區,以及行政長官和政府主要官員離任限制規定的相關條例。另外,法案中提及執業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應遵守本法律規定、對其執業準則以及委員會的決議和指引;而在紀律責任方面,除了執業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亦有提及現職“註冊會計師”違紀要負上責任,三常會要求政府明晰“註冊會計師”責任和義務,進一步完善相關條文。
委員會還發現法案中只定出紀律處分,缺少行政違反的條款,希望政府參考早前通過的“社工專業資格制度”法案,同時列明紀律違反及行政違反的罰則。政府表示會作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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