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吳國昌在議程前發言中表示,澳門特區地小車多道路擠塞問題未解的情況下,不持本地駕照的非本地居民在此駕車因不熟悉環境而引致人命損失的風險太高。他一再敦促特區政府在與內地駕照互認的協商中,公開明確表明立場,堅定要求在協議內容上絕不採取盲目對等的模式,而是按照中央政府所認同的地區合作優勢互補的方針。在公眾以社會行動質疑盲目對等的駕照互認協議後,特區政府暫未簽署協議,但特區政府一再聲稱駕照互認協議已進入相關程序,以及認為駕照互認便利澳門居民融入大灣區。
現在協商已逾一年,特區政府理應清楚向市民交代,特別是表明政府是否堅定要求在協議內容上絕不採取盲目對等的模式,而是按照中央政府所認同的地區合作優勢互補的方針。特區政府應當在協商坦誠表明,按照中央政府所認同的地區合作優勢互補的方針,一方面容許讓相對人數極少的澳門駕照持有者方便取得在內地駕駛的資格以便澳門居民融入大灣區,另一方面須同時明文說明基於澳門特區地小車多交通繁忙且須持續發展為世界級旅遊休閒中心的局限與特點下,集中以優化公交與步行設施為遊客提供方便,並籌備設立機制規定有特定需要在澳駕車的內地同胞須作事先登記。
儘管現行道路交通法第八十條規定持國際互認駕照的非本地居民在十四日豁免期後必須在治安警察局登記方可在澳駕車,但由於內地沒有加入國際道路交通公約,這項規定不適用處理與內地駕照互認問題。一旦處理與內地駕照互認協議,為免隨時遭受大量自駕遊對本地交通系統的衝擊,是否必須堅持在協議內明文規定因特定理由來澳自駕遊者必須先登記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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