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大會昨日否決由議員蘇嘉豪提出的“普選特首”辯論動議。
蘇嘉豪在辯論動議中指出,本澳將舉行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一如往屆僅得由4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有權投票。澳門基本法第26條規定,澳門特區永久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如何透過持續推動民主政制改革,實現廣大市民擁有普及而平等的行政長官選舉權和被選舉的目標,是回歸20年來的一大政治辯題。
他認為,逐步建立普選制度,是希望令行政長官選舉權終有一日不再是“專屬小圈子的政治特權”,讓全澳市民擁有平等參與行政長官選舉的權利和自由。透過市民直接參與行政長官選舉,將更有效增強特區政府的管治正當性和民意認受性,提升特區政府接受監督制衡的成效,以及施政透明、管治威信,從而達至正本清源、長治久安的理想社會目標。
會議經表決否決上述辯論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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