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名在路環一間教會任職,負責接送受監護兒童上落堂的司機,懷疑於本月13、18及19日,3次趁隨車人員不在場的機會,撫摸一名因母親犯案而監護權被判給該間教會的11歲女童的胸部和下體。女童最終感到不妥而向院長傾訴揭發事件,司警其後將懷疑涉案的55歲陳姓司機帶走協助調查,他拒絕合作,現已被當局以對兒童之性侵犯罪移送檢察院偵訊。
案情指,受害的11歲女童於北區一間學校就讀小五,因母親犯案入獄,其監護權因此被判給路環一間教會。該間教會同時負責監護多名兒童,但年紀均較女事主小;由於相關兒童在本澳不同學校上學,教會因此安排司機接載他們上落堂,上述陳姓本澳男子於2017年入職後便開始一直負責有關工作至今。本月20日,教會院長從上述女童口中得悉,教會司機陳某涉嫌多次撫摸其敏感部位。女童聲稱,本月13日、18日及19日,陳某均於下午接載其下課時,趁隨車人員不在車內的機會,要求女事主坐在車內前排副駕駛位置,之後再對她上下其手撫摸胸部和下體敏感部位。女童一開始懵懂不明所以,其後因多次受害而覺得不妥,遂向教會院長傾訴;女童在院長陪同下前往司警局報案揭發事件。
司警調查後,本月23日前往上述位於路環的教會將陳某緝拿歸案。他拒絕合作,警方現時已以對兒童之性侵犯罪將陳某移送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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