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消防局局長梁毓森、燃料安全廳代廳長林俊生、防火廳代廳長李龍傑、法律輔助處處長勞杰志昨日應邀出席电台時事節目,討論危險品處理工作。消防局局長梁毓森表示,自去年百利新邨食肆石油氣爆炸事件後,已建議在使用燃氣爐具的食肆設置燃氣洩漏探測裝置,向食肆發出723次建議,亦勸喻逾100間新申請的飲食場所安裝探測器,未來希望透過修法強制食肆配置有關設備。
梁毓森總結危險品處理工作時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都十分重視和關注危險品的問題,尤其是儲存管理方面。因此,在2016年設立了“檢討和完善本澳危險品制度跨部門聯合工作小組”,共有24個相關部門代表參與,由保安司司長統籌,並經過協商制定了危險品管理的短期、中期和長期工作計劃。短期工作計劃方面於2017年3月建立了危險品監察資料庫,由消防局負責操作管理,海關、經濟局及治安警察局等相關部門提供協助,資料庫主要記錄危險品的儲存種類、分佈、總量、每日運送量等資料,令到局方更好地掌握危險品及化學品的儲存位置,運輸及使用等情況,自資料庫建立後,本澳危險品的監管情況有了明顯的成效;中期工作計劃方面主要是針對制定有關管理危險品和化學品的法律、法規的立法工作,希望通過建立各種機制、規定和懲罰措施,使危險品和化學品管理更規範和集中,現時草案文本已完成,正向24個小組部門諮詢。長期工作計劃方面則建議透過填海造地,覓地興建一個長期的危險品和化學品儲存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梁毓森表示,自去年百利新邨食肆石油氣爆炸事件後,已經建議在使用燃氣爐具的食肆設置燃氣洩漏探測裝置,向食肆發出723次建議,亦勸喻逾100間新申請的飲食場所安裝探測器,已有47間食肆落實安裝,其他正在審理中,可見食肆都配合及支持,未來希望透過修法強制食肆配置有關設備。而今年至11月底,消防局針對油站、食肆、中途倉、油庫及燃氣供應商等地巡查4,200多次。
有聽眾投訴有人在民居存放風煤樽;也有聽眾指不少人在大廈梯間燒冥鏹,存在火警隱患,希望立法禁止在大廈燒香、燒冥鏹。梁毓森稱,大廈不應有風煤樽,但消防難進入民居,臨時危險品倉應快點興建,把危險品全部移到安全地方管理;至於立法禁止在大廈燒香、燒冥鏹涉及傳統習俗問題,需要各方的意見達致社會共識才能提出,否則很難進行,但未來新修訂的防火規章將對大廈消防隱患有一定處罰。
有石排灣居民關注臨時危險品儲存倉選址,質疑環評結果至今未公佈,建議政府規劃好危險品倉,盡快配合其他政府部門,建好危險品永久倉。梁毓森稱,局方一直非常關注事件,以及有充分收集居民反映的意見,目前相關工作在環評階段,由於環評不是消防主導,暫時未有進一步消息能提供,強調設臨時危險品倉是希望先解決危急情況,提高安全性;永久倉要填海造地,消防局也在等待工務部門的相關消息。而對於現時危險品儲存及消防局職權,梁毓森稱,本澳危險品多儲存於離島區,澳門區則主要在工廈內,消防局已經加強巡查,對違規或未擺放好的相關人士作出勸喻。
梁毓森稱,消防局將會全力遵循特區政府解決本澳危險品安全的問題,進一步保障澳門特區的安全,同時,危險品安全涉及不同範疇的工作,亦需要政府各部門業界等共同努力,消防局將積極全力做好危險品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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