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梁孫旭在書面質詢中指出,打擊非法旅館可以從源頭出發,一方面立法規定私人房屋只準租予居民、外僱、學生等長期逗留人士,禁止旅客租住私人房屋,只允許入住酒店或同類持牌場所。另外,透過制定私人房屋租住登記制度,提升租賃雙方的監管以打擊非法旅館,並減輕旅客對民居的影響。他質詢當局會否研究立法限制旅客不能租住私人房屋?可否透過實施租住登記制度,從源頭打擊非法旅館?
梁孫旭指出,雖然非法住宿提供者和住宿者的相關罰則具有一定的阻嚇力,但許多非法旅館的經營者或招攬者較容易「甩身」,往往會利用一些持旅遊證件身份的人士,透過地產中介或直接讓他們與業主建立租賃關係,之後再利用各種途徑以租上租的方式經營非法旅館,而非法旅館住宿舍大部分持旅遊證件或非法入境者。在這過程中,業主未必知道真正入住者的身份,而簽約的人則不會入住。這些違法者會在事發後可迅速離境,以逃避法律責任,讓未知情的業主成為代罪羔羊。
為此,他提出以下質詢:一、鑑於非法旅館的癥結主要發生旅客身上,參考外國做法,可限制私人房屋只可租予居民、外僱、學生或能出示證明非旅遊性質人士,令親戚及相熟之人士在無償情況下,也可入住私人房屋。旅客必須入住持牌經營酒店或具執照場所,一旦違法,旅客、屋主及轉租者須承擔應有法律責任。當局會否研究立法限制旅客不能租住私人房屋?可否透過實施租住登記制度,從源頭出發,打擊非法旅館?
二、當局近年致力打擊非法旅館,請問有關的執法和處罰情況如何?當中,有多少違法經營者涉及非本澳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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