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會昨日下午三時假街總社區服務大樓五樓舉行,街總婦女事務委員會主任謝美玲,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何永康及街總婦女事務委員會委員程嘉樂等介紹調查有關內容。
街總婦女事務委員會於十一月進行一項《兒童權利公約》問卷調查,透過街頭問卷調查方式,成功訪問1186名年齡十八歲或以上的受訪者 ,當中有效問卷1143份;調查顯示44.36%(507人)受訪者表示聽過《兒童權利公約》,當中只有13.41%(68名)受訪者熟悉公約。調查報告認為澳門加入公約二十一年,但未有做好推廣工作,導致社會不甚瞭解公約的原因,期望未來政府加大力度進行宣傳,讓社會更瞭解公約內容。
針對公約提及兒童四大基本權利,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認為生存權最為重要,其次分別為保護權、發展權及參與權;而對政府在實踐兒童四大基本權利的工作評分方面,四項工作都高於六分,當中生存權評分最高,為6.97分,而參與權最低,只有6.29分。調查報告認為無論受訪者排序兒童四大基本權利,或政府實踐四大基本權利的評分,兒童參與權的評分和次序都是最低,認為值得反思,建議未來增設更多不同的親子活動,讓兒童與父母有更好的溝通互動,同時政府亦應多聆聽兒童的聲音,提升兒童的參與權。
謝美玲表示,調查過程中發現有受訪者在未成年懷孕情況,雖然屬於特殊案例,但突顯現時本澳兒童性教育工作仍不容忽視,認為除了提高普法工作,政府與學校要持續做好有關工作,加強兒童性教育,家長亦加強與子女溝通,教會孩子好好保護自己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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